在梅毒的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:
1、孕妇、儿童不宜用四环素,以免母亲肝中毒、胎儿牙齿釉质黄染以及抑制胎儿骨的发育。
2、治疗后应定期复查,以确定是否需要重新治疗。
3、梅毒患者首次治疗后12小时内,可因青霉素迅速杀死梅毒螺旋体释放异性蛋白而出现“吉海反应”,表现为发热、寒颤、不适、关节痛、恶心及头痛等流感症状,梅毒病损可暂时加重,反应严重者可出现过敏性休克。晚期梅毒很少见到这种现象,但神经梅毒,特别是麻痹性痴呆患者,偶可出现精神病或突发的神经症状。在心血管梅毒可出现冠状动脉阻塞或主动脉瘤破裂。有人主张先用2~3天少量强地松预防。
4、除梅毒孕妇使用红霉素治疗外,一般对其新生儿不进行预防性治疗,但要观察到血清试验转为阴性为止。
5、治疗后观察期间,每次复查均须作详细的体格检查(包括胸部透视),晚期梅毒及神经梅毒需作脑脊液检查。
徐元垓皮肤性病科主任
中华医学研究会性病专业委员会委员
中华医学会皮肤性病学分会性病学组委员
出诊时间:08:00-18:00
擅长项目:治疗各种久治不愈的复发性性疾病,特别对于各种尖锐湿疣、生殖器疱疹、HPV...